安全联盟

客服热线:400-606-1615 课程热线:400-688-6780

  首页 > 分校咨讯 > 咨讯详情
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确定
来源:       点击数:1911      更新时间:2016-12-30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

人社厅发〔2016〕189号
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大连市、深圳市、武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:

根据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,经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,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
一、执业药师(药学、中药学)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72分(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20分)。

二、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,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,确认无误后,按附件要求逐项填写,并于2017年1月15号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,附件数据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。

三、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,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,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。

附件:2016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
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

2016年12月26日

喜讯 喜讯:西安金英杰为庆祝大家顺利通关,现定于2017年1月1日下午2点再次相约在西安小寨西路东方大酒店,举办2016年药师学员过关庆祝暨校友联谊会。是你们用最高的成绩,来证明我们的付出都是值得,金英杰感恩有您。望大家相互转告!

地址:西安小寨西路东方大酒店。

详询:029-86699756


字号:【
endprint
责任编辑:

上一篇:2017年初级/主管护师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

下一篇:金英杰产品项目手册

更多学习平台

  • 官方微信

  • 移动端官网

  • 腾讯课堂

  • 喜马拉雅音频

©2006 - 2015 金英杰医学(jinyingjie) 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:京ICP备09107444 |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10388号

安全联盟站长平台